小产权房的合同纠纷
我是来深20几年的建设者,在99年在深圳福田区以抵工程款(约40万元)的条件购得一处本地居民与外来人(公司名义)合建的“小产权房”两套,共面积为170㎡;到03年拆除后重建,再以2000元/㎡的价格从本地居民(房东)购得约30㎡,现共计面积200㎡。 我们合同约定住到2045年归... 展开
其他答案
由于所谓的小产权方没有产权证、没有登记公示等原因导致买方购买了房屋之后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非常严重。目前解决该类因城市更新导致卖方违反当初的约定,要回自己房屋的纠纷只能通过债权债务纠纷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该类问题中重点不是房屋产权(因为没有公示的产权),而是城市更新后如何获得因该房屋获得补偿的问题。
2015-09-28 15: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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