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商品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的行为方式都符合理性人假设,那么他们的行为目的就是追求效用(Utility)最大化。为了简化讨论,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简单认为其效用即为所得利润(正效用),对于购房者而言,可简单认为其效用就是购房成本(负效用),因此为了使效用最大化,开发商要提高利润(即扩大正效用),购房者要降低成本(即减小负效用)。在自由市场中,这两种相反 展开
如果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商品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的行为方式都符合理性人假设,那么他们的行为目的就是追求效用(Utility)最大化。为了简化讨论,对于开发商而言,可以简单认为其效用即为所得利润(正效用),对于购房者而言,可简单认为其效用就是购房成本(负效用),因此为了使效用最大化,开发商要提高利润(即扩大正效用),购房者要降低成本(即减小负效用)。在自由市场中,这两种相反的力量的制衡结果就是均衡价格(Equilibrium price),在这个价格下,愿意买房的购房者数量恰好等于开放商愿意出售的房屋数量,市场正好出清,既不过剩,也不短缺。而如果我们通过干预,使得新的市场价格低于均衡价格,那么我们可以预见愿意买房的购房者数量将比均衡价格下多,而开发商愿意出售的房屋价格将比均衡价格下少,那么楼市将出现短缺,导致社会总效用降低。但如果我们认为现在的楼市是垄断市场,开发商定价将高于均衡价格以实现垄断利润,通过政府干预降低房价是会使社会总效用提升的,这个推导略复杂,我就不累述了。但是价格下降的幅度很重要,如果价格下降太多以致已经低于均衡价格,那么同样会有矫枉过正的问题。因此题主的问题的答案需要大量调研才能得到,我只能提供思路,给不了答案。但是信奉自由市场的经济学观点一般认为上述情况太复杂多变,政府无法实现有效调控,同时为了进行调控还支出了大量成本,因此反对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另外从个人观点出发,我认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依赖土地财政的说法是可靠的。这个说法认为,目前的发展模式是“地方政府出让土地——开发商对土地进行开发,同时地方政府用土地出让收入完善基建——周边土地价格上涨——地方政府以更高价格出让土地”的循环,在城市化率不断上升的大背景下(意味着充足的城市房屋需求),这个分析看起来是很可信的。况且楼市的上游产业链很长,压缩楼市利润将导致整条产业链都受影响,其中包括钢铁、化工、物流、建筑承包等等,因此如果现在大幅压缩房价,宏观上来说可能使地方政府一时间无法找到财政收入的替代来源,从而使经济发展硬着陆,微观上来说可能使相关产业陷入萧条,因此我个人认为很可能不是一件好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