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
请问:我家今年3.16号与上家签订了买卖合同,5.31号交房。但是上家在4.2号签订了租赁合同,将房子出租出去。合同期限为2013.4-3014.3。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上家在3.3号收了房客租赁定金。非常感谢!
其他答案
1、租赁合同签订在买卖合同之后,不属于买卖不破租赁;2、可以以所有权对抗承租权,要求承租人办理,相应的违约责任由卖家承担。
2015-07-07 18: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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