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2日,在中介与上家一起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居间协议,付了10W 的定金.要求做成首套,首付30%.中介满口同意肯定可以办理贷款的.因本人曾经主贷过一套房子,老公参贷,该房子于2006年年底卖掉.2007年买了一套房子我老公主贷,我参贷,现在还有近50万的贷款.现在中介说可以帮我们办理首套房子的贷款... 展开
2013年6月22日,在中介与上家一起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和居间协议,付了10W 的定金.要求做成首套,首付30%.中介满口同意肯定可以办理贷款的.因本人曾经主贷过一套房子,老公参贷,该房子于2006年年底卖掉.2007年买了一套房子我老公主贷,我参贷,现在还有近50万的贷款.现在中介说可以帮我们办理首套房子的贷款,让们夫妻离婚,我老公净身出户,然后去银行办理变更主贷关系,把债务全部转到我头上.但问题是现在从银行了解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变更主贷关系要审查3周,批下来要3个月,还要我的流水收入证明,这样算下来,如果我变成主贷,每月至少要有9000元的收入证明,而我实际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所以这样的话,贷款几乎是批不下来的,所以我要求退还10W 定金,可中介不同意.还要求承担1% 房屋总价的违约金即2.1万.在协议中有这样的约定:如果贷款无法办理的退还10万的定金.现在中介就是认为可以办理,是我自己觉得办理不下来,收入证明可以帮我包装下,但是这笔包装费没有在居间协议中约定过.那么现在我可以要求中介退还10万的定金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