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卖房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现在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合同没有附加条款说明购房的细则,请问
我们与卖房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定金合同,现在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合同没有附加条款说明购房的细则,请问是否可以追究对方法律责任,要求按照合同约的双倍偿还执行?
其他答案
您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分析,(3)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 展开
2015-05-06 14: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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