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 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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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制度系国家针对特定的社会群体所制定的群体性福利政策,符合该政策的特定主体享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因此,经济适用房属于典型的社会福利房。由于其福利房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为国家划拨,与房屋...买卖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一样,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同样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是特定的,一般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特定的带有福利色彩的建设,该属性决定国家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非经国家批准/特定程序不得流转。 因此,规范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仅拥有有限产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且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做法是以该买卖合同有效,但因在履行该合同时与国家经济适用房的有关政策相悖而无法办理转让手续,故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作出合同有效但不能实际履行予以解除的判决。理由是,现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仅为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及一些地方法规,均不属于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应为有效。但该合同在实际履行中因违反经济适用房有关制度而无法办理转移手续,故属于无法履行的合同。对于该类合同,应判决予以解除。另一种做法是,该类房屋买卖实质上涉及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而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司法解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依法审批,且补交土地出让金,因此,判断该类合同效力的标准是是否补交了土地出让金,若补交了土地出让金,该合同有效,反之,则违反土地法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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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被判无效,买卖合同能否掩盖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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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   2024-08-28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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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房开盘在即 7户家庭将线上选房

       南宁市住建局将于2025年4月29日组织威宁世纪花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盘销售,7户获得准购资格的家庭将通过线上方式选房。本次提供40套二居室房源,面积在57.78至59.67平方米之间。选房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未按时选房的家庭有一次补选机会。政府为该项目提供每平方米1500至1510元的资金支持。 南宁市即将迎来新一轮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根据《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威宁世纪花城项目将于2025年4月29日进行首次开盘,为7户获得准购资格的家庭提供40套经济适用住房。 线上选房新体验:操作便捷但需注意时限 本次开盘将采用全程线上选房模式,准购家庭需提前登录南宁市住建局官网或公众号进行签到。每个家庭仅有2的选房操作时间,超时将暂时关闭选房权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未按时选房的家庭有一次补选机会,但若再次错过,将直接失去准购资格。这种线上选房方式虽然提高了效率,但也对购房者的操作熟练度和时间观念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解析:政府补贴与购房流程 根据市政府批复,该项目政府出资额为每平方米1500.94元至1510.94元不等。购房者在选定房源后,需在10日内完成《准购证》 [详情]

宅市粒子流   2025-08-25 19: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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