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都是對賣家有利的,買家風險大,是否可以增加條款降低風險
現簽定居間協議,已交定金兩萬,半年后過戶,但一月內要付首付,現覺得風險太大了,是否可以提出增加條款以及延遲付款日,這算違約嗎?如上家不同意增加條款算他違約嗎?
其他答案
您好,合同的条款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补充增加的,或者签订补充协议。若上家不同意增加条款,即未对原合同进行任何修改,那么已经签订的合同是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的。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去履行,未按约定履行则会导致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5-04-17 10: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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