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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贷款买房,然后将自己的2处住房出售,还需交所得税吗?

我在2007年1月大连买了1套住房,花费32万元,我交了10万预付款,然后2007年2月我将家乡的一处住房卖掉,收款14万(没有缴税),将此款也交给开发商售楼处,2007年5月商业贷款8万元补齐房款,为早日还款,我计划出售我在家乡的另一处住房,计划卖7万,需要我交个人所得税吗?
最后的巴乔|2008-04-23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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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站维多利亚

在天津买房你可以考虑使用住房储蓄,可以帮你节省几万到几十万元的利息 商业按揭7.2%的高利息贷款,下浮利率也要6.12%,而且以后一定还会上涨 公积金现在贷款利率也4.86%而且将来还会上调 中德住房储蓄才3.3%的贷款利率,而且固定不变 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我是中德银行的客户经理,咨询电话:13752126595 或者加我的QQ:545904136(注明:住房储蓄)n_n
2008-04-23 13:44
来自北京市

长春国贸

我在大连买房,将黑龙江佳木斯的2处住宅(均居住5年以上)出售。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 展开
2008-04-23 13:44
来自北京市

daitu

你那都是哪的房要卖,那里有“个人所得税”一说吗?不要自己给自己施加压力
2008-04-23 13: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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