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在180天内办理好房产证,但是现在已经逾期一年。如何计算违约金?
你好能帮我吗我在东丽区买了一套房子花了36万一次性,按照合同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在180天内办理好房产证,但是现在已经逾期一年。如何计算违约金?合同里对违约金是这样写的:按照总房款的0.01%支付。(没说每日支付,也没说一次性支付)。这样的合同不合理,如果10年办不下来也只能赔0.01%。开发商说只陪我36块钱。 2010-09...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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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8条规定: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展开
2011-12-19 22: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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