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产权问题,请知情者为我解答,不胜感激!
事情是这样的,我看中了一处房产,这个房产是公司自己盖的,住户只有产权证和契证,房权证上注明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房产来源是购买,土地规划用途是住宅,土地状况空白。我们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没有过户卖方就去世。公司经理跟我说“这栋楼手续有问题,土地证我有集体的公司有权收回房子,即使不收回,以后规划或者拆迁也不会给你多少钱。”让我和... 展开
事情是这样的,我看中了一处房产,这个房产是公司自己盖的,住户只有产权证和契证,房权证上注明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房产来源是购买,土地规划用途是住宅,土地状况空白。我们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没有过户卖方就去世。公司经理跟我说“这栋楼手续有问题,土地证我有集体的公司有权收回房子,即使不收回,以后规划或者拆迁也不会给你多少钱。”让我和房主解除合同,等他收回后卖给我。问题 1:这种情况公司有收回房子的权利吗? 2:如果真如公司经理所说,有权收回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可以终止? 3:这个房子是不是小产权房?没有土地证有哪些问题?比如能否落户口? 4:房主去世是不是必须要继承给他的亲属后才能交易?继承是需要交那些税费?房屋交易不足五年!有没有简单的方式? 5:这个房子如果买下来后以后遇到拆迁该怎么补偿?请知情者为我解答,不胜感激!谢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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