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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和孩子的名字一起买房,比例多少合适?

为了今后减少遗产税的麻烦,有人建议用我和孩子的名字一起买房,合同也已经这样签了,现在准备办理产权证,需要明确我与孩子的比例多少合适,另外孩子不到18岁,可以事先与她签个协议,明确在我们健在时她放弃对房子的权利,今后我们都不在了,才行使其权利吗?怎样做才合法?
史弩比|2007-07-13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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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forever

可以按照孩子占99%你占1%的比例确定。此外,即使没有协议,这种共有房产没有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且同时到土地局现场办理,那么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无法过户自然无法交易或抵押。当然,如果双方协商签订一份协议然后再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合同公证更好
2007-07-13 23:15
来自北京市

智慧de眼

这种情况你将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基础上,再带着能证明你同你孩子的父子关系的证明文件(户口本),因为现在的政策允许房产证上有2个人的名字,并且减少了你将来过给你儿子的继承费用和相关税金等!最好你的比例少些,占很少的一点,否则你的想法有点失去意义了! 但是,通过近期报道等资料显示,很多单独办理想你这种情况和单独办给孩子的存在很多的无奈!主要是孩子无证明文件和成年的问题,那父母以监护人的形式去办理相应 展开
2007-07-13 23:15
来自北京市

淡淡de伤痕

好想法!如果约定按份共有,而且您的目的是为了避开今后有可能征收的遗产税,那共有比例当然是您占的越少越好。由于孩子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虽然您是法定监护人,但当地房产登记部门仍有可能要求您做一份“监护人公证书”,以便在法定监护人的同一顺序中明确一人。然后凭商品房买卖合同、监护人公证书、您孩子的户口和共有权协议书就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您关于“健在时她放弃对房子权利”的协议,不能 展开
2007-07-13 2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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