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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房产赠与纠纷如何解决?

我今年要结婚了,母亲有一套单位上分房子,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母亲同意将房产赠送给我。可是公正处说需要我继父同意才能办理公证手续,而我继父不同意赠送给我,我该怎么办呢?
再见海子|2007-07-10 13:04

其他答案

巧笑倩兮儿

婚后购得的房产如果没有约定比例的话,就是一人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母亲可以把她那份做公证赠与给你,但是没有你继父的同意签字,这套房是不能进行过户的。就算你母亲以转让的形式想把她的那一份卖给你,也要你继父同意。
2007-07-10 13:09
来自北京市

蝴蝶笨笨

首先你所说的房屋你必须要弄清楚,是属于你母亲个人的,还是你母亲和你继父共同的财产。这个在时间上可以分辨,如果在他们结婚前你母亲获得的房子,那么属于你母亲个人,如果在他们结婚后获得,那属于夫妻双方。对于直系亲属的房屋所有人变更,是不属于买卖范围的,所以只要属于你母亲个人的,应该可以赠送给你。
2007-07-10 13: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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