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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售房之初隐瞒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侵犯买房者权益?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之初交订金时开发商在草签的合同中没有注明土地使用年限,而在正式合同中方才告知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而本地同类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均为70年,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退房?
之宝|2007-07-10 04:32

其他答案

轻风之声

我该怎么办? 一个30年,一个70年乍一看确实挺吓人。你是害怕房子比别人少用40年?还是怕30年后就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物权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既然是自动续约,当然也就不用担心了。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佩定代表说,现在规定可以自动续期,这一点对大家是个定心丸,我想(续期 展开
2007-07-10 04:37
来自北京市

房掌柜

抓相机去现场销售中心拍照,如果现场开发商有把预售证原件或复印件贴出来,上面已经注明土地日期,那就没办法了,反之,属开发商故意隐瞒,没遵照国家法规,可与对方协商退款,协商不成,花几百找律师出律师信,一吓基本就可退了。
2007-07-10 04:37
来自北京市

爱房小二

如果还有签订正式合同,当然可以不签订合同并要求退还订金.如果已经签订完正式购房合同,那就很难办.要退房只有以土地使用年限只有30年违反我国法律规定而效的理由,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不过该合同应当是部分有效部分无效,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法院可以判决商品房开发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的期限由30的增加70年,而不支持你们的退房请求.个以观点,仅供参考.
2007-07-10 04: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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