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了,当初是自己出钱造的,土地证上有我们夫妻还有2个女儿名字
没拆迁前,我的妹妹和我商量要把她和她女儿户口迁过来,等将来拆的时候有可能也能分到房子(她结婚了,已经享受过拆迁了),我碍于面子只能答应她。但是户口迁过来要给她房子的,我就将一间小房子给她了(是书面形式写给她的,没公证)。我和她说房子并不是真给你,只是为了你迁户口。后来真的拆迁了,动迁组明确和她说,你已经享受过动迁了,不能再享... 展开
其他答案
我从2003年接触拆迁工作,我在北方工作不了解你们当地的拆迁政策,但我可以负责的的告诉你一个拆迁单位在开展拆迁工作时是绝对不可能违反拆迁政策的,否则成本极高得不偿失,所以如果他们说你妹不具备享受拆迁补偿的资格那就应该是真的。当然有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不准的情况(很少)如果你还是不放心建议你到所在地的拆迁主管部门咨询。另外,如果你只是书面形式把房产转让给你妹妹而没有办理相关产权证照在法律上说是有 展开
2013-10-14 17:3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