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付了1万定金,现在不想买了,中介说房东要我们赔偿10%房款,怎么解决?
我们没有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只有意向金合同当时我们也问了中介,他说房东不卖就双倍赔偿定金,我们反悔就没收定金,但是并无说有违约金10%之类的,签的时候我们也没仔细看,急匆匆的。我咨询了下,房东是婚后卖房,但是意向书上只有一个人签名,这个合同是否无效呢?
其他答案
意向合同应该不存在赔偿,最多就不要意向金了。既然房东签字了那么这个合同就属于买卖合同,具体要看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是怎么约定的,买卖协议一方签字也有效
2013-09-02 22: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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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德高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3437260670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您好, 不合理的买卖合同即使签约也是无效的,还有就是你在签约时关键条款有没有跟您说明或标注,没有的话那就可以拒接赔偿10%房款。 您也可以咨询下律师 我是阳光100的置业经理:邹德高 15527721032 期待您的致电,帮您解决疑问。
只要没有签订正式合同,都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房东是婚后卖房,相当于婚后财产,对于婚后财产,我国有明确的规定,要出售婚后财产,必须夫妻双方到场,确定买卖事宜,才是合法的,如果只有一方到场,那这个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你签订的合同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也不存在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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