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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还没结婚,然后准备买房,他们家出首付,然后房产证做两人名字,我的放前面,要用我的名字贷

要用我的名字贷款,然后他们家要求要开首付款公证,这对我有什么伤害?听了我心里就特别难受。以后还贷是不是要还?
广州木棉|2013-08-09 13:3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孔扬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3650225548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个人觉得这种情况站在男方家人的角度想无可厚非,别太敏感就好
2015-11-22 22:05
来自北京市

斯雷德

你俩人毕竟没有结婚,从法律上讲,你们并不是夫妻,所以一个并不是你老公的人为房子支付了首贷,人家家人要求做公证,就是防止万一你们成为不了夫妻时,从法律上保护人家的权益。你换位思考一下是不是这个理。如果,今后你来还贷款,出了问题当然是找你,但是如果那时你们是夫妻了,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的。所以,你要考虑好,是先买房还是先取得法律上认可的夫妻(领证)。
2013-08-09 13: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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