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的一套房,签了合同,并在房产局备案了,现在在等银行放贷,但由于家庭关系,现在不想买了

,询问售楼部,对方说,首付没有正当理由(银行贷款资料不通过等)不给退,即使退也要扣总房款的20%.想问专家:一、售楼部可以不退我房款吗?二、合同补充条款写了退房收20%的手续费,合法吗?我可以告房地产公司吗?三、另外可否我先在银行贷款后,找个新买家,私下签订合同(要不要公证?)然后他来帮我供贷,等到一年后房产证下来,再转给他... 展开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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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缴纳首付款时签订的协议当中有这一条那就没办法!买卖时可以的!适当做下预约合同公证,要稳当点
2013-05-13 18:54
来自北京市

?浅墨浓香?

是哪里的房子啊
2015-05-23 23:02
来自北京市

大家好718

建议你等房子下来后在卖,这样不会有违约金,并且你的房子还有升值可能
2013-05-13 14:08
来自北京市

缺钱就找中亿行

银行已经批了,您不要了???开发商肯定会收一部分违约金的。具体给多少,您再给开发商协商一下。
2013-05-13 08:50
来自北京市
第11- 14 条,共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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