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毛坯房出租出去,签的是三年,租客总是拖欠物业费,这次竟拖欠了四个月,请问我可以解除合同吗?
因为是毛坯房,所以当时签合同有注明我违约要赔偿租客一万元的装修金,实际上租客根本就没装修,连门也只是用布简单挂着,更谈不上装修要一万元了,租客总是拖欠物业费 这次长达四个多月,合同里有补充说明如果租客拖欠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达一个月以上,我有权解除合同,我打电话去跟租客理论却反而说我管东管西的,物业费是她次又不是我交,关我什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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