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我租了一所住房(租期1年房租一次性付清)后将其转租从中收取差额。但此行为未告知房住。不过合同中也没有明文指出不可以将该房屋转租的条例。 请问如果房主提出意义想要将住房收回这样可以吗?是否属房主违约? 我是否有权力坚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如发生纠纷上诉的话我在法律上我是否可以胜诉? 如果房主提出意义想要将住房收回那当然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 展开
2007-07-01 20: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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