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被法院起诉2012年7月中旬,我买房子是2012.3月,他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做生意欠厂家8万.我可以起诉离因
因老公被法院起诉是2012年7月中旬,我买这套房子是2012年3月份,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做生意欠了厂家8万.这套房是我娘家出钱付的首付,上面写的是我们夫妻的名字房子是期房,.我可以起诉离婚.房子归我名下,这样有用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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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共享债权,共担债务,你们结婚的时候民政局应该有告诉你们。不管房子谁出的钱,哪怕只有你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起诉,分割房产,拿出证据来证明这套房子是你婚前财产,或是你老公没有承担家庭义务,或许你能多分一些。至于你老公的债务,若是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就难分割了,除非你能证明你完全不知情。这就要看法院如何判了。
2013-08-14 09: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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