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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前不久买了一套房,明年交楼,可售楼人员告诉我拿钥匙的时候需交物业一千元钱方可拿到,请问这合法吗?我又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我在城南|2007-06-29 00:10

其他答案

杨小乐

这个问题目前普遍存在。在交钱时让物业公司开发票,并注明是多长时间的费用
2007-06-29 00:15
来自北京市

风分不息

有商品房买卖契约吗?按契约约定办.
2007-06-29 00:15
来自北京市

徽雨思因

你需要弄清楚这一千元是什么费用,可否退回的?如果是房子装修押金,应该是可以退回的,有的物业为了防止有的人装修房子后不情理装修垃圾而收取的押金,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是别的,你就要留意在你的购房意向书里面时候有规定要收取这一款项,如无,是不是只是针对你一个人收取,还是针对全体业主收取.
2007-06-29 0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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