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我应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家于9月22日看中一处房子,因当时未带够钱,就先交一部分定金,后于规定期限内交齐定金并办理了《房屋认购书》又在规定时间内交了30%的首付(含定金)。交了首付后才发现当时签定的3号楼13B房,实际是14楼。请问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行为?认购书上还要求在12月31前到银行办理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但因认为与开发房存在歧义... 展开
其他答案
关于你所说的楼层实际是14层,因为我看到你的楼层是13B,其实就是开发商用来命名14层的了。所以这个不存在违约,可能是你没有注意到,在说了,开发商的条款好多时候都是霸王条款,在买房子的时候最好要把合同看的很清楚,还有就是自己一定要理性的去买房子,千万别冲动。
2007-07-05 19:5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