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交了半年房租,但是没有约定违约事项,现在房屋被盗,我损失了笔记本电脑等东西
总价值1万多元,当时房东把钥匙都交给我了,但是我没搬进来几天就发现门好像被撬过,因为东西没掉所以我没有意识到是被贼撬的,反正铁门锁的边缘的铁皮是被撬的凹进去了,我当时没有找房东,后来没过多久家里被盗了,钥匙也被偷了一把,我就觉得很恐怖住不下去了就跟房东打电话说我住不下去了他说不管他的事,前天又打电话给他提前告诉他半年满了我就...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您要先确定你们签署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应!报警是一方面!房子是您自己租的!您有使用权,东西丢了,您也有责任。跟业主扯不上太大关系!这是一方面。 如果合同里有体现出提前说出搬家,您不需要承担业主的损失。这么一条款的话,是可以搬家的!但是要有书面体现! 不要损坏业主的物品!这样您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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