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租了我家房子合同1年 对方先交了半年的钱 然后到了半年的最后一天对方突然打了个电话说不租了
然后打完电话人就走了 屋里的东西也没有搬走 合同上写的是租不够一年赔偿半年的违约金 ..现在的情况是 人突然走了 违约金没有给 也没有提前说 还有水电费和大门的损坏钱.都没有给 我现在想问问 我想把他屋里的东西搬走自己用可以吗? 或者应该怎么办...............找到对方的人以后对方的人也不解决就这么拖着.多少时间... 展开
其他答案
让他写个书面声明说是不租了,然后告他! 半年违约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合同内应该有约定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当时没留押金吗?租房要有押金的最起码1个月租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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