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 乙方与丙合租,合同未说明乙方不得将房屋出租的情况下,甲要求终止合同,合理么?
甲方出租房屋给乙方, 乙方是否拥有将房屋继续出租的权利, 在合同里面有这样一条:在租房期间,甲方保留房屋所有权,乙方爱护屋内设施及物品,不可造成损坏,否则给予赔偿(不包括房屋,物品随着时间的延长而陈旧),未经允许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并没有说明乙方不得继续将房屋出租, 但是现在甲方因为乙方与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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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凯群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3614086076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若合同中没有说明,则不算违约。因此,甲方要求终止合同,是不合理的要求。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若没有,应该是中介或业主私自修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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