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明了易耗品超过租房第一个月后由承租方承担责任,那电器自然损坏了这个能由出租方承担嘛
其他答案
关于租房电器自然损坏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需结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进行适用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结合本问题,电器作为租赁物的一部分,若发生自然损坏,出租人原则上负有维修义务。首先,电器自然损坏属于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损耗,不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因此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其次,合同虽约定“易耗品超过第一个月后由 展开
2025-08-22 17: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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