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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一年多后发现漏水,该由谁负责?房屋买卖合同有保修条款吗?

房子卖出去一年多后出现漏水问题,这种情况应该找前业主还是自己承担?想了解房屋买卖合同中通常会有哪些关于房屋质量的保修条款?特别是针对漏水这种常见问题,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ask7146728262|2025-06-30 18: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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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后出现漏水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责任归属。通常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以交付为分界点,交付前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由原业主负责,交付后新出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新业主承担。若漏水问题在交易时已存在但被故意隐瞒,买方可主张原业主承担维修责任,但需提供专业鉴定证明漏水在交易前就已存在。房屋买卖合同一般会约定质量保修条款,新建商品房通常有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期,而二手房交易则多由双方协商约定。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展开
2025-07-01 02: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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