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使用集体林地二十多年,一般情况下不会获得该林地的所有权或林权,仅具有使用权。集体林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个人使用者在此期间仅享有使用权,不能转让、出租或变更其性质。因此,即使个人使用集体林地二十多年,林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若集体林地需要变更用途或开发利用,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在此过程中,个人使用者有权依法提出合法权益的 展开
2024-08-09 01: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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