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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不过户只做公证,要求20%违约金,合理吗?

我与中介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买家过户,但买家坚持只做公证不过户。我不同意后,买家要求我支付20%的违约金,这个要求合理吗?
ask9308108485|2024-07-30 10: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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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763034144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家不过户只做公证并要求20%违约金的情况,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看。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过户时间和方式,公证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不等同于过户。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公证即视为过户的情况,买家不过户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此时,卖家要求违约金是为了弥补因买家不过户而导致的损失,但违约金数额是否合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 展开
2024-07-31 06: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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