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管理规定的一些问题咨询
一,M1改M0,通过产业调容途径,新增的建筑用途能否新建不可转让的配套宿舍及商业,若可以,新建的配套宿舍及商业均为不可转让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补地价?是否按《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里面的修正系数修正?补缴地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 二,拆除比例,根据题目的《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三)点,是否可以拆除全部建筑物... 展开
其他答案
给你看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您反映的事项,现答复如下:一、新增的建筑用途能否新建配套宿舍及商业应按照依据法定规划出具的规划涉及条件(用地规划许可)确定;根据《深圳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管理规定》(深府办规〔2019〕6号)第十三条规定,“产业用地容积调整后,新增的建筑面积不得转让”,即该部分建筑面积产权限制条件为不得转让,并应按《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缴交相 展开
2023-08-25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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