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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向您请教一个关于二手房交易中杂物房的归属问题,烦请回答,急,跪求回答!

我最近想买一个二手房,签合同前房东说是附带杂物房的,但前两天交契税时发现房东跟之前的业主(此房已经交易过一次),签的合同中有一句是“杂物房不随此房屋销售”,意思是说杂物房仍是一手业主的。我问现在的业主,他说我从来没说杂物房是我们的,也从来没说要卖杂物房,我感觉这纯属欺骗行为,由于年轻没有经验,所以签合同时没有将杂物房相关事项... 展开
pinkcheek|2013-08-24 09: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验段盐段

像这种杂物房,贮藏间之类没有产权的附带功能,一般合同中不会体现,但是会有一个和物业或者开发商的协议。我之前经手的一个买7楼送8楼的单子,8楼没产权,但是可以拿着以前的协议去物业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关于转让的。
2013-08-24 09:10
来自北京市

roboar

二手房交易只要还没有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商量好还是可以撤销交易的,已交纳的契税,凭买卖双方的撤销交易通知单去退契税。附带杂物房,焦点问题在于杂物房是否应当随同其地上建筑物一并转让。对于杂物房与其地上建筑的关系,我认为应当将其分为两种情况加以区分: 一是地下杂物房与其地上建筑部分在功能和使用方式方法上可以完全独立,最为典型的特征就是杂物房在开发商交付使用时,就已经存在与地上建筑部分相独立的出 展开
2013-08-24 0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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