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合同的违约责任1、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由拆迁房屋安置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承担责任。3、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解除或泄露合同内容,否则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4、安置房屋的安全、清洁及维护应当由拆迁房屋安置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承担责任。二、法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 展开
一、拆迁安置合同的违约责任1、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或拒绝履行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由拆迁房屋安置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承担责任。3、双方应当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变、解除或泄露合同内容,否则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4、安置房屋的安全、清洁及维护应当由拆迁房屋安置合同当事人根据约定承担责任。二、法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第三十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三十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在拆迁安置合同中,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