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租了四年的房子,家用电器坏了,不是人为的情况下,谁来承担维修费呢?
其他答案
租的房子电器坏了的维修费一般是由出租人承担的。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 展开
2023-06-06 14: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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