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小华 我于2007年在一村民手上有偿受让了206国道旁的一块地皮收回我的转让金吗?

小华您好! 我于2007年在一村民手上有偿受让了206国道旁的一块地皮,有土管局发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却一直办不到建房手续。请问,我可以把土管证退回该村民,收回我的转让金吗?
惜樱如梦小筑|2023-05-13 13:5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30032694

是的,您可以收回转让金。在收回转让金之前,您需要先办理房屋转让和土地证的手续,以证明您拥有该地皮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成后,您就可以向转让人收回转让金了。
2023-05-14 09:1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