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已宣布新冠患者住院费用全额保障,为什么深圳未出台相关政策
1月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3部门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费用),延续前期特殊医疗保...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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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医疗费用,实行全额保障。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按照本市一级医院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个人无需负担。有关文件建议关注深圳市医保局官网(的推文。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1-17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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