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住院费用没有全额保障
我岳母93岁,工商银行退休干部,因感染新冠引发肺部感染,于今年1月2日入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1月19日出院。出院结算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16,314.91元,其中: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3,371.14元,个人支付2,943.77元(其中自费西药费1,455.73元,自费一般诊疗费20.00元,自费治疗费323.00元,自...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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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咨询人家属于2023年1月2日至1月19日期间在罗湖区人民医院的住院费用符合新冠感染报销范围,可前往医院进行补记账。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3-02-14 14: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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