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发展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中离异的问题澄清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对离异场景进行了规定,离婚追溯3年前的购房状态,该通知发布时间是2020年7月15日。我离婚的时间是2020年6月份,我离婚前家庭有3套房,按法不追溯过往的原则,我目前已卖完手中的房子,是不是不受婚前追溯3年的限制。也就是说,是不是在政策出以前离婚的不受限制? ...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第四条: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3年内再婚或复婚 展开
2022-12-14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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