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缴费之社保卡无法使用
本人在深圳工作及缴纳社保,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缴费证件,缴纳1档保费,社会保障号码为居住证上身份证号码,办理社保卡后,已激活银行卡及医保功能,可以作为银行卡使用,但却无法使用社保卡功能,具体情形如下。(1)在深圳尝试了多家公立医院,均无法读卡使用,部分医院支持的登记证件类型亦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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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告知其:医疗机构在刷卡时传入证件参数只要无误就可以正常刷卡记账,并询问咨询人近期所到医院以便开发公司分析问题。同时告诉其目前医保电子凭证还不支持台湾的各种证件号码类型,需要等医保电子凭证日后优化更新才行,具体时间待定。另外与电子社保卡有关的问题,需要由人社局为其解答。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1-08-24 14: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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