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已有住房,佛山2018年1月完成购房签约,是否可以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
您好:我个人名下在番禺已有住房(无贷),2018年1月份在佛山高明贷款购买一套住房。此条件是否可以申请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我看了一下:存缴人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签约是可以提取的。因此我想确认一下,避免白跑一趟。以上。谢谢!
其他答案
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您好!2018年7月25日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或虽未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不受户籍地购房限制。购房提取所需材料及条件可查阅以下指南: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办理指南(非按月还贷),链接如下:缴存人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录入信息并拍照上传资料提交发起申请。线上提取操作详 展开
2021-02-24 14: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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