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房东签订了一年的店面租用合同,却只交了半年的房租~~
我2011年12月16日跟房东签订至2012年12月16日店面租用合同,每年租金1万,当时只交了半年的房租5000元,房东要我签下剩余5000元的欠条,约定在2012年2月26日前交齐剩余半年的5000元,如超过一天就罚款500,我签了字。可2012年1月份开始店面所属的商场物业管理公司跑了,并且传出政府将要收回这个商场,而... 展开
其他答案
张倩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871364289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楼上给的答案很清楚了,我就不必多说了,就要走这样的法律程序,因为不是你造成的错。 其他档口的人的生意好吗?你们也可以共同进退啊,以其人之道啊。如果还不行,你就放弃吧,人生最输得起的就是钱。就当自己赌输了哪点钱。可以重新再来。但是一定要把你所承担责任的合同拿回来,以免以后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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