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人数低于二分之一时是否可以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根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020年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一个任期内,出现业主委员会委员经递补人数仍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等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或者业主委员会拒不履行职责的,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示范... 展开
其他答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依据您提出的问题,应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2022-01-10 14: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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