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人数低于二分之一时是否可以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2010年北京住建委发布的《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候补制度自动递补并办理变更备案,递补的委员任期为缺额委员余下的任期。候补委员递补后人数仍不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1日《北京... 展开
其他答案
这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依据您提出的问题,应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第四十八的规定执行。
2022-01-10 14: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