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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就是拥有对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此项权利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而且就现在我国对于居住权的定义,如果对房屋拥有居住权,即便是房屋在出售之后,也并不失去对房屋居住的权利,设立居住权经登记后居住权才成立。就目前而言,我们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最好还是要先对房屋的所有产权调查清楚,如果房子已经设立过居住权在二次 展开
2022-09-30 17: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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