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发票是履行合同的证明,但物权登记应当将其原因行为和物权行为分开,登记机构不应当去审查双方的民事行为。房屋登记办法已规定,商品房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共同申请,如开发商不协同买房一方向登记机构提 展开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发票是履行合同的证明,但物权登记应当将其原因行为和物权行为分开,登记机构不应当去审查双方的民事行为。房屋登记办法已规定,商品房转移登记应由双方共同申请,如开发商不协同买房一方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登记机构无法受理。所以,按照财务规定,开具发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