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买进的诚实私有房产屋(有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去年拆迁了 发现土地使用范围内的院落没给赔付 时隔两年还能追回吗还是需要评估这块地价格后折合成现金给拆迁者?
解放初期买进的诚实私有房产屋(有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去年拆迁了 发现土地使用范围内的院落没给赔付 时隔两年还能追回吗?如果可以赔付查到条款说是应该按照房地产市场价确定,这个的理解是不是可以直接和房子一样置换面积?还是院落面积乘以地面单价?还是需要评估这块地价格后折合成现金给拆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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