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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集资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ask4403016045|2021-09-22 09: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098457280

属于附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需要明确卖方的所有权处置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但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房产登记为准,所以即便签订此协议仍有一定风险性。
2021-09-29 09:40
来自北京市

ask1292632165

这是民法上所说的“涤除权”。包括自己涤除和他人代为涤除。就是有从事“洗涤而清除”之权利。在法理上,正当的清除权能,于本人是意思自治,于他人则应支付对价。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二款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举个栗子:如果你对别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那么他不经过你的同意,无法处分他的房屋,也就是说无法再进行抵押或者买卖。但是,如果现 展开
2021-09-2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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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61875268

你说的解释应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范的是商品房合同纠纷,第八条的背景是当时多数地方尚无产权登记的电脑系统,全靠手工办理。因此开发商很可能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将已售或预售房屋抵押贷款。在大多数地方,目前已有产权产籍管理系统,为了防止第八条的违法情况出现,还有很多地方利用电脑系统进行商品房预售监管, ,有的地方尚未开展网签备案的,已 办理预售许 展开
2021-09-27 09:39
来自北京市

ask4820625695

这么理解吧: 老王把房子卖给小李,但还未进行变更登记,此时老王和小李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但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则“不动产物权变动自登记时生效”,该房屋的物权还在老王手里。小李仅享有要求老王办理过户登记的债权。此时,享有所有权的老王可以也有权将房屋出卖,但是一旦卖出房屋就无法向小李交付房屋,也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老王这个王八蛋就实施了一件著名的法律行为“不动产一物二卖”。第八条的规定,就是为了 展开
2021-09-26 09:33
来自北京市

电子与生活

安置房在各地都有不同于商品房的出售政策,购买此类房产会有风险
2021-09-2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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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902589008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 展开
2021-09-24 09:54
来自北京市

ask4527049389

(一)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许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二)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是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 展开
2021-09-23 09:53
来自北京市

ask364338533

1、集资房大多都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就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2、集资房都没有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3、集资房没有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 展开
2021-09-22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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