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能赠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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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责令其在3个月内退出已购住房,并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拒绝退出已购住房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原产权单位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等情况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二)擅自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或改变其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在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规定期限内拒 展开
2021-05-30 16: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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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屋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经济适用房买方所交的税有:1. 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2. 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3. 印花税,每件5元。在交易过程中,卖方所交的税有:1. 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2.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3. 印花税,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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