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未满5年期限的经济适用房赠与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来自成都红光欣苑小区)

我朋友于2004年购买了顶秀欣苑的经济适用房,现欲将此房转赠给我,我虽在北京工作,但户口不在北京。请问我现在是否能够接受此房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可以,需交哪些税费?
最后的巴乔|2007-05-12 17:00

其他答案

麻坛大班

xuhui_555:你好! 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期限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过户。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或满五年仍过户成经济适用房交易则需交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原总价.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原总价.2.印花税:1‰×原总价.3.营业税:5.4%×原总价(昌平区) 注:房产证或契税时间够五年,免征营业税.4.综合地价款:(原总价-享受金额) 展开
2007-05-12 17:05
来自北京市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我是小达

没满5年,你不是北京市户口是没法转让给你的,你只有等满5年后才可以购买,需要缴纳:1.契税:面积140平以下普通住宅:1.5%×面积×3621.面积140平以上非普通住宅:3%×面积×3621.2.印花税:1‰×面积×3621.3.营业税:够五年,免征营业税.4.综合地价款:面积×3621×10%,
2007-05-12 17:0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