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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大厅等公共部分归卖方还是买方?

1986年卖方将房子卖出并签订买卖协议,协议中提到大厅等公共部分通行通用(未明确写明大厅公共部分是否参与买卖)。之后购买的房子已经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所有人是父亲)。现房屋拆迁,卖方提出大厅等公共部分要求均分(大厅无单独的土地证、房产证及买卖协议)。想问问,这种情况卖方在将房子卖出时是不是等同于把房子大厅的公共部分也一起卖出... 展开
尘寂地带|2020-06-23 11:4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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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房主不享有公共部分的补偿款。该补偿款归各产权人享有。
2020-06-24 13:03
来自北京市

ask2207426783

建议按照拆迁政策处理
2020-06-23 13: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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