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程序 (信息时间:2008-3-20阅读次数: 688) 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办理地点:在省政务中心办理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营业执照已相应变更;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申报材料: 房地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 展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程序 (信息时间:2008-3-20阅读次数: 688) 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办理地点:在省政务中心办理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3、《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申报条件: 营业执照已相应变更;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申报材料: 房地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提交材料;1、《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2、房地产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在建(在管理)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此外,变更相应内容应提交的材料: ――变更名称:企业主管部门的变更批文(原件)或股东会议纪要、章程修订决议以及变更原因和对原公司工程、经济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股权全部转让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按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主管部门批文或股东会议纪要、章程修订决议(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变更注册资本:规范有效的验资报告(原件);――遗失补办:《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增补遗失补办审核表》一式二份,相应等级刊登报纸遗失声明。 办理程序: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2、市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验原件,提出初审合格意见,涉及需要留存原件的,由开发主管部门在所有复印件中加盖核验章;3、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人的材料集中上报或由开发企业自行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4、建设厅在法定时间内作出相应行政许可决定。 承诺期限: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起